关于增加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
局各科:
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经研究,决定对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进行充实。现将补充后的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
组 长:黎学东
副组长:潘琦 刘明刚
成 员:凌莉 胡晓宁 朱克俊 程晓岚
二○○八年五月二十日